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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作者张竹萍曾任青海省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主任,文章又发表在严谨的学术期刊上...果洛藏族自治州甘德县岗龙乡牧民俄吾因故意杀人被判有期徒刑9年,但“命价”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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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论上是人人平等,现实能吗
- 按,作者张竹萍曾任青海省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主任,文章又发表在严谨的学术期刊上,我们可以基本认同下列案件的真实性。。。。 对少数民族中的犯罪分子必须实行“ 两少一宽” 政策 作者:张济民,张竹萍,孙明杆 来源:《青海民族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1年01期 数据库: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我省是一个多民族省份。由于历史的原因和地理条件的限制, 各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都比较落后, 宗教影响很深, 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心理特征也不尽相同, 所以, 在少数民族地区执行政策和适用法律上, 要注意少数民族的特殊性, 对不同地区, 不同民族中发生的案件, 要作具体分析。我省三年多“ 严打” 斗争的实践证明, 对少数民族中的犯罪分子实行“少捕少杀, 一般从宽”这样一项特殊的刑事政策是完全正确的。 一、我省少数民族中犯罪的几个特殊性 (一)强奸罪。强奸妇女是一种侵害妇女人身权益的犯罪行为, 历来属于打击重点, 但在藏、蒙、土3个少数民族中, 由于长期历史形成的习俗的影响, 婚前性行为比较随便。除了通奸的行为较多外, 违背或基本违背妇女意志而与之发生性关系的也时有发生。对此, 如果按强奸罪依法从重判处, 往往得不到社会的同情, 而且被害妇女还要受到一些人的歧视或嘲讽, 不仅不好嫁人, 有的甚至被迫流落他乡。如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南县牧民肖布加(藏族)强奸案, 被告肖布加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当地群众反映说“ 按民族习惯, 肖不应捕判。” 被害人之父反而到被告家赔礼道歉。又如互助土族自治县有4名土族罪犯**1名土族妇女, 致使该妇女回家后卧病6天, 身心受到摧残。如此严重的强奸犯罪, 科以重刑是罪有应得, 但主犯被判处死刑, 其余3犯被分别判处死缓和15年有期徒刑后, 在土族群众中却引起强烈反映。不少人认为“不应该”, 责骂被害妇女是“不知羞的东西, 把人家害下了”。致使这个被害妇女害怕报复, 整日不敢出门。再如1983年“严打”期间, 玉树藏族自怡州3名藏族罪犯将一名藏族妇女用汽车挟持到野外**, 被害人告发后, 法院依法判处3犯有期徒刑9年、8年、7年。已属从轻处罚, 但当地不少群众仍骂被害妇女是“害人精”, 致使这个妇女长期嫁不了人。 (二)奸淫幼女罪。解放前, 青海的藏、土族中普遍存在着“做女人礼”、“戴天头”、“拜经旗杆”, 蒙古族中存在着“拜栓马桩”等一些落后的习俗。一般是女孩子长到13、15、17岁时, 由父母或亲友举行一种仪式。如藏族于农藏历腊月三十晚上, 由父母将女儿头七的发辫改变为成年女子的式样并举行隆重仪式, 表示祝贺, 这就是“戴天头”。仪式举行之后, 即表明该女子已成为成年女子。在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的一些地区, 女孩子有了非婚生子女, 父母很高兴, 求亲的人家也愿意登门求亲。藏、蒙古族妇女中有些人直到老年都没有正式结婚, 但却子女满堂。解放后这种落后习俗虽已基本改变, 并逐渐趋于消失, 但其影响仍然很深。所以在这些少数民族群众中,男青年奸淫13、4岁未成年女孩,许多人就不认为是犯罪, 甚至也不会受到舆论的谴责。只有中、老年人强奸少女才被认为是不合情理的事, 但一般也不诉至司法机关。对这类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案件,若以奸淫幼女罪论处, 群众和受害者父母多为不满, 社会效果也不好。如海西州格尔木市乌图美仁乡牧民额尔德尼(蒙古族)等9人,自1981年5月至1983年9月,先后多次奸淫一个年仅12岁的幼女。案发后, 被害者及其亲属均不告发。海南藏族自治州同德县牧民拉白(藏族)于1981年9月29日遇见一时年13岁半在草滩上找牛的女孩, 即乘机将少女强奸。被告拉白被判拘役6个月, 量刑显属畸轻, 且刑法第139条无判拘役的规定, 经检察院抗诉, 法院改判3年。许多群众则说“把拉白捕判, 将这个人冤枉了, 如果抓个丫头耍一耍, 就要判刑,在草滩上这样的人太多了。” (三)流氓罪。在藏、蒙、土族中, 一男与多女、一女与多男发生两性关系的不为鲜见。土族男女除结发夫妻外, 一般还找“奈阔日(即情人)”, 并以“奈阔日”多为荣。这种情形不经过相当长时间的教育, 是难以改变的。若按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当前办理流氓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间题的解答》中的规定, 认定为流氓罪, 并绳之以法, 在上述民族聚居地区就不会产生好的社会效果。 (四)重婚罪。刑法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 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与之结婚的, 均构成重婚罪。应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但此规定在我省少数民族地区难以严格执行。解放前,在藏、土、回族中, 婚姻虽以一夫一妻制为主, 但重婚纳妾, 或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的情况也有一定的数量。解放后, 这种现象虽有所减少, 但或明或暗, 公开半公开的重婚案件时有发生。在少数民族的婚姻间题上, 受宗教影响很大, 教规就是他们婚姻家庭生活的准则。伊斯兰教的《古兰经》经文就规定“你们可以择娶你们爱悦的女人, 各娶二妻、三妻、四妻。”所以在回族、撒拉族中, 至今有一些人仍然纳妾。1985年西宁市城东区就发现回民中娶“二奶奶”的有30余人。大通县的一个村, 只有20多户。其中就有5户的户主纳妾。近几年来, 重婚现象还有增加趋势。据对四个法院审理重婚案件的统计,1981年比1980年上升37.5%,1982年比1981年上升47.1%,1983年比1982年上升52%。在重婚案件中, 回族群众的重婚案件尤为突出。1983年下半年至1986年9月, 我省各级检察机关共受理重婚案件36起, 其中回族群众的重婚案件就18起, 占50%。重婚者多系阿訇、专业户、包工头中生活富裕的人。有因喜新厌旧或追求享乐而重婚的, 也有为传宗接代而重婚的。重婚的原因比较复杂, 特别是涉及到政策和法律的界限间题, 给我们查处案件带来一定的困难, 如海东地区平安县小峡乡王家庄村马成虎(回族)与原妻结婚多年,生有3个孩子。1985年5月马在西宁搞副业时, 结识1女青年宋桂兰, 双方勾搭成奸,在西宁租赁了1间房屋, 同居生活。同年11月, 马将该女带回家中, 由其父念了“尼卡咳”经(回族结婚的一种宗教仪式),不领结婚证, 即正式结为夫妻, 并与前妻同居一室至今, 宋已生1女孩。此案按刑法180条规定,无疑对马应追究刑事责任, 但马一旦服刑,两个妇女及双方的孩子生活无依靠, 而且宋与马成婚, 事先未征得宋的父母亲的同意,现在朱的父母兄弟均不认她, 更不接其回娘家居住。类似情况在回族聚居的地区不少, 特别是厉史遗留的重婚, 有的时间长达20多年, 目前尚无法彻底解决。纯牧业地区的藏族中, 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兄弟共妻、姐妹共夫的情况也时有出现。 (五)杀人与伤害罪。由于生产生活的需要, 藏族有携枪带刀的习惯, 成年男子酷爱好马好枪,不论其外出放牧或做其他的事情, 身边一般是离不开刀枪的。若遇到与人争执, 或发生纠纷等,往往拔刀持枪相斗,致伤致残致死案件时有发生。对这类案件, 司法机关做了处理后, 在藏、土等民族中还习惯沿袭旧制,用赔“命价”、赔“血价”的办法私下处理。赔“ 命价”或赔“血价”一般都以牛、羊、马或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折算, 少则数千元, 多则万余元。果洛藏族自治州甘德县岗龙乡牧民俄吾因故意杀人被判有期徒刑9年, 但“ 命价”仍赔了7,000余元。这种沿袭旧制索要“命价”的做法, 在某些地区还很盛行。只要被告人赔了“命价”, 被害人亲属以及许多群众就要求政府不要捕办。1982年9月, 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牧民才夫旦(藏族), 因奸情杀死一16岁女孩, 被告人家长先后送给被害人家马、牛、羊及现金价值5,000余元。被害人亲属和群众20余人就分别写信要求释放被告才夫旦。甚至出现封建千户后裔和寺院活佛公开出面进行调解的情况。1981年,海南州贵南县牧民巷先加故意伤害一案, 被害人被打伤80多天后死亡。案发后, 原千户之子和寺院活佛出面调解,一是被告人全家搬离原公社住地,二是给被害人赔偿“命价”马1匹、牛8头、羊15只、人民币500元,三是拿出2,500元买经卷送寺院。他们调解后,认为政法机关不必再捕判。被告被捕后, 他们即带领群众多人到政法机关,要求不要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在我省少数民族地区, 为争草原、山林等经常发生群众性的纠纷, 而且往往酿成大规模的械斗,伤亡惨重。这种纠纷,有与毗邻省之间的, 也有省内各州县之间的, 牵涉面广, 涉及人多, 原因也很复杂。近几年, 随着牲畜折价归户等一系列经济体制改革政策的落实,草原、山林等纠纷有增多的趋势。如我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与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的草原纠纷,1952年已调处解决, 但从1979年到1980年, 又发生械斗流血事件8起, 双方死亡20余人, 伤残100余人, 对因这类纠纷而造成的致人伤亡案件, 牧民群众仍习惯采用赔“命价”、赔“血价”的办法处理。 二、正确对待少数民族地区的特殊问题 如何对待和处理与少数民族习俗有关的一些刑事犯罪案件呢?中央关于“对少数民族中的犯罪分子要坚持少捕少杀, 在处理上一般要从宽”的政策,为我们指明了正确的方向。“严打”以来, 我们注意贯彻了这项政策。对民族地区处理少数民族的犯罪分子,一般都比较慎重, 可不捕的不捕, 可从宽的从宽。特别对判处死刑的案件更是慎之又慎, 可不杀的坚决不杀。这对民族地区的稳定, 增强各民族间的团结, 推进民族地区两个文明建设, 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三年多“严打”斗争的实践, 使我们深深体会到要正确贯彻“两少一宽”政策, 必须认真解决好以下三个间题 (一)实行“ 两少一宽”政策是否与执行国家统一的法律相矛盾.应该明确, 我国现行法律是由国家统一制定、统一实施的, 对全国任何地区、任何部门和任何人都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宪法》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也明确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必须维护国家的统一, 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地方的遵守和执行。”这都体现了我国法制的统一性和原则性。但是,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各民族地区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发展与汉族地区相比存在着很大的差别。由于历史等方面的原因, 各民族形成了自己特殊环境和特殊条件, 从而形成各自不同的特殊利益和要求。因此, 从国家利益和民族自治地方特殊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出发, 我国的宪法和法律对民族自治地区作了特殊规定。《宪法》116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 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6条第2款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本地方的情况, 在不违背宪法和法律的原则下, 有权采取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 加速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文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我国刑法第80条也规定, 各个少数民族自治地方, 可以根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特点, 依照刑法的基本原则制定变通或补充规定, 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施行。这又体现了特殊性和灵活性。所以, 我们必须既坚持法律的统一性, 又要考虑少数民族的特殊性。就法律的统一性来说, 不论什么地区或哪个民族, 都要以事实为根据, 以法律为准绳, 依法办案,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其特殊性来说, 由于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 以及历史上形成的诸因素, 对少数民族地区发生的案件, 则要区别情况,不同对待。特别在处理一些同民族的习俗、宗教问题和经济利益相牵连的案件时, 尤其要慎重对待, 不能简单从事。这是稳定民族地区大局的需要, 是坚持民族团结政策的需要。可见, 对少数民族中的犯罪分子实行“两少一宽”政策, 正是党的民族政策的具体化, 是统一性和特殊性相结合, 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具体运用。如果在少数民族地区执法, 只讲统一性而忽视特殊性, 就不能全面地、切实地执行好国家法律。 (二)实行“两少一宽”政策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否矛盾。所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指我国全体公民,不论其民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文化程度、宗教信仰、财产状况等如何, 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而“两少一宽”政策是党中央根据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科学发展不平衡, 和汉族地区相比较, 存在着很大差异的实际情况所采取的一项特殊政策, 是对依法“从重从快”政策的补充, 也是对少数民族地区一贯采取特殊政策的延续。在少数民族聚居的边远地区, 一般经济不发达, 生产方式落后, 生活条件差, 文化教育水平低, 人们的认识水平、道德观念、法制观念同汉族相比较弱, 受封建迷信, 宗教观念以及不良的风俗习惯的影响较深, 因而犯罪不知罪的情况经常发生。如果我们不考虑少数民族地区这些事实上存在的差异和特殊性, 强制推行汉族地区的一整套法律, 必然会造成政治局面 的混乱,激化民族间的矛盾,从而造成新的政治上的不平等。如果不加区别地讲“平等”,实际反而成了不平等。同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它适用于各个不同的法律, 当然也适用于各民族自治地方的权力机关制定公布的各项变通法规。所以在民族地区的公民中, 执行自治地方的法律与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是一致的。 (三)如何全面正确理解“两少一宽”政策。从民族团结的大局出发, 从少数民族地区的安定出发, 作为党的一项重要政策。是应在较长时期内贯彻执行的, 决不是权宜之计。而要有效地贯彻这项政策, 就必须全面地理解, 准确地掌握这项政策的基本精神。我们理解,对中央提出的“两少一宽”政策, 应明确一个出发点, 一个基本原则, 一个前提。所谓出发点,就是从民族团结的大局出发, 从少数民族的安定出发。所谓基本原则, 即在民族地区,既要坚持国家法律的统一性, 又要兼顾民族地区的特殊性,对不同的地区、不同民族中发生的案件, 要坚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执行中可以实行“执行国家法律和党的政策相结合,有限制地保留传统习俗”的原则。所谓一个前提就是“依法”。即依照法定的逮捕、起诉条件和量刑幅度来决定从宽, 不能离开法定的条件、幅度任意决定从宽。在具体实行这一政策上, 我们认为应从一个核心,两个基本内容,三个环节来体现。“两少一宽”政策的核心是体现从实际出发, 在“处理上一般要宽”。“从宽”,包括从轻、减轻、不追究刑事责任和不以犯罪论处等情况,按照犯罪构成要件,按照犯罪的事实、情节等酌情从宽。从宽的两个基本内容一是“一般要宽”, 不是一律从宽。就是在一般情况下,对少数民族中绝大多数犯罪分子要从宽处理,而对其中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就不能从宽对于罪该处死,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 就要坚决杀掉。 二是“ 一般要宽”, 不是绝对从宽。就是要把少数民族中的犯罪分子与汉族中的犯罪分子所犯相似的罪行及其认罪态度,在处理上相比较而从宽。不是不问罪恶大小,危害程度大小, 不加分析地绝对比汉族中的犯罪分子从宽。三个环节是作为检察机关在刑事检察工作中执行“两少一宽”政策,主要是通过侦查监督来体现“少捕”,通过审判监督来体现“少杀”,通过决定免诉、起诉、不起诉来体现“处理上一般要宽”。这三个环节,要贯穿于刑事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只有这样,才能全面执行好这一政策。在办案的过程中,我们不能单靠消极地“特殊处理”,还应从根本上着眼于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制教育。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法制宣传,使少数民族群众懂得用国家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并依靠少数民族中的先进分子, 通过他们引导群众,改革那些陈规陋习,大力推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整个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逐步缩小同汉族地区的差别, 逐步缩小在执行法律上的差别。 三、关于执行“ 两少一宽” 政策的具体意见 (一)对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各类犯罪,一般不宜搞战役式的集中打击,特别是边远辽阔的畜牲业地区,尽可能少捕、少杀, 即使有些边远地区治安问题突出, 也要本着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 尽量缩小打击面。 (二)执行这一政策中,首先结合民族地区特点确定从宽处理案件的范围。从青海民族地区的特点看,从宽处理的案件的范围主要有六种:奸案件,流氓案件,重婚案件,伤害案件,杀人案件,以及因历史积怨、群众性纠纷引起的案件。通过几年来的实践,对这些案件从宽处理,使少数民族中的犯罪分子比汉族中的犯罪分子在批捕、起诉的总体比例上做到了相对减少。仅从果洛州达日县检察院办案的情况看,自1979年至1987年上半年,共批捕刑事案犯57人, 其中汉族12人, 占汉族总人口的0.8%, 批捕少数民族中的案犯45人, 仅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0.2%。其中1983年“严打”时批捕汉族中的犯罪分子3人, 占当年汉族人口的万分之三十, 批捕少数民族的犯罪分子13人, 占当年少数民族人口的万分之七。 (三)对处理少数民族中儿种犯罪的意见。对强奸、流氓案件一般应采取不告不理的原则。鉴于少数民族在历史上长期形成的传统观念的存在,性犯罪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要小的情况,在犯罪构成的具体内容上也有所不同,因此,司法机关对发生在民族内部的流氓(只含侮辱妇女)、强奸案件一般采取不告不理的原则。告发的案件中,对确已构成犯罪的,应追究刑事责任,但量刑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一般不判重刑。对未成年强奸犯,能不捕的就不捕,能不起诉的就不起诉或免诉。被告人索南加,藏族,时年15岁,1984年8月, 在回家途中遇见一骑毛驴过路的14岁少女,遂将其强行拉到洋芋地里企图强奸,因被害人极力反抗而未遂,并于次日告发。洛藏族自治州玛沁县检察院对被告人索南加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捕后,被害人的父母遭到了许多群众的谴责,压力很大,多次要求撤诉。果洛州检察院根据“两少一宽”政策精神, 认为该案与藏族的旧习俗有关,被告人又具备《刑法》规定的未遂犯和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犯罪的条件,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可以不捕,撤销了县检察院批捕决定,责令其家长严加管教,社会效果很好。对强奸其他民族妇女、奸淫本民族不满14岁幼女的,一般均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奸淫幼女手段残忍恶劣,致使被害人性器官严重损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者, 不论被害人或其亲属是否告发, 被发现的均应按“情节特别严重”定罪处罚。如海南藏族自治州兴海县牧民才合杰,藏族,时年19岁,于1984年3月25日酒后将一9岁幼女奸污后,怕罪行败露,杀人灭口,用石头砸该女头部致死。法院判处被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若未造成严重后果,其亲属又不愿告发者,也可以按特殊情况作其他处理。强奸其他民族妇女, 或少数民族中的国家工作人员,犯此类罪行者, 则应依法惩处。 对本民族妇女实施流氓行为,触犯法律的,一般按照《刑法》第32条处理,或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但对流氓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携带凶器进行流氓犯罪活动,情节严重的,仍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其他民族妇女进行流氓活动构成犯罪的,或国家工作人员犯流氓罪的, 均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重婚案件, 应视其具体情况而定,不宜一律治罪。要大力宣传《婚姻法》第3条第2款“禁止通婚”的规定,禁止用宗教仪式代替法定的结婚登记。信奉伊斯兰教的男女结婚,自愿举行宗教仪式的,只能在领取结婚证后进行。以举行宗教仪式代替法定的结婚登记,应明令宣布是违法的。藏族地区,目前还有一些兄弟共妻、姐妹共夫、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的家庭形式。其原因, 主要是受旧习俗影响,认为这样可使家庭财产不再分割,所以长期以夫妻关系相处。这虽然违反婚姻法,但不宜以重婚罪论处。如果是现在新组成的家庭,则应由法院或委托乡政府宣告重婚无效, 解除一方的婚姻关系。对实施《婚姻法》并对《婚姻法》作了补充规定后犯重婚罪的,应由法院或委托乡政府宣告重婚无效,对那些道德品质败坏,喜新厌旧,借宗教习惯玩弄妇女破坏他人家庭,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按照《刑法》第180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包办强迫婚姻,不堪家庭成员虐待或因自然灾害而流落他乡等情况下重婚的,可以从轻、减轻、免除处罚,也可不以犯罪论处。妥善处理杀人案件、伤害案件中的赔“命价”问题。惩“命价”,这种旧社会沿袭下来的做法在解放初期曾一度存在,民主改以后已废止,但近几年来又在群众中自发地恢复起来,当前有进一步发展的趋势。在藏族中因杀人、伤害所结成的怨仇,司法机关即使惩治了犯罪分子,双方的怨仇并未消除,被害方总寄托于赔“命价”后才能解怒,否则将有可能酿成新的杀人、伤害案件。许多群众和基层干部认为,这是历史遗留下来的旧制,予以保留,能避免杀人、伤害案件的再次发生,对稳定社会治安还能起一定的作用。因此,在当前,赔“命价”还一时难以在实际上废除。目前有的地区提出按照“两少一宽”政策的精神,在依法处理命案的同时,由法院或政府部门牵头,同统战人士、宗教上层人士、当地基层干部,共同组成调节小组,予以调处。对被害人所造成的损失, 以当地中等生活水平户的一半财产的价值为最高限额,较妥。采取相似于赔“命价”的形式进行赔偿,许多群众认为这种做法对。 (4)、草原、山林、水利、土地等纠纷引起的群众性械斗成的杀人、伤害案件,要采取冷处理的方法。一般由政府或统战部门出面,邀请当地有关领导及上层代表人士协商,联合调在处理。先做思想工作,坚持少数,教育多数的原则,重点对为首分子、幕后策划者和直按致人重伤或死亡手依法惩处,对其他参与人员分别情况,作出不同处理。 (5)社会危害性大的案件, 应本着“一般从宽”不是“一律从宽”的原则,该惩处的必须依法惩处,护广大牧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近几年来,牧业区盗畜案件十分突出。如果洛藏族自治州甘德县在年“严打”中,共办理盗窃案件42起52人,占全部刑事案件的56.9%。在52名被告中,藏族48人,又以牧民居多。44人占被告数的84.6%。盗窃的财物90%以上为各类牲畜。折价额最高为9350元,约合180多只羊, 平均每案折价款为3987元。这个州平均海拔在4000米以上,风雪灾害频繁,牧业经济发展不稳定,盗窃牲畜的犯罪活动严重地破坏着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群众对盗窃分子十分愤恨。对这种危害性较大的案件,司法机关不能一律从宽,而应依法惩处。否则,不仅不能有效地惩治罪犯,维护当地的社会治安,而且会引起广大牧民群众的反感。当然,对这类案犯的处理,也可以参照过去习惯上罚款的办法,制定处理盗畜犯的变通规定,除判处刑罚外,可以分别并科处“罚金”、“没收财产”或“赔偿损失”等,这样的社会效果会更好一些,更适应当地群众的要求。
- 1、李刚事件 2010年10月16晚21时40分许,在河北大学新区超市前,一辆黑色轿车,将两名女生撞出数米远。被撞一陈姓女生于17日傍晚经抢救无效死亡,另一女生重伤,经紧急治疗后,方脱离生命危险,现已转院治疗。肇事者口出狂言:“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爸是李刚。” 李刚,即保定市公安局北市区分局副局长,2011年1月30日,河北保定李启铭交通肇事案一审宣判,李启铭被判6年。 2、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员、上海市委原书记陈良宇2008年11日下午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两项罪名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8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 3、2008年4月23日,原湖南省郴州市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曾锦春被称为“纪委书记第一贪”。 扩展资料: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点,早在古希腊时期就曾经提出过,但作为法制的一个基本原则,是在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提出来的。1776年7月4日美国的《独立宣言》和1789年8月27日法国的《人权宣言》,都提及了这一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3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为本原则的具体规定。世界人权宣言乃是联合国于1948年12月10日第217A(III)号决议通过的一份世界性人权保障文件,其中的第7条规定: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并有权享受法律的平等保护,不受任何歧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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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场突袭巴蜀的7.8级大地震,撼动了大半个中国,牵动了整个神州。这些天,我们无不为抗灾一线奋不顾身的干部群众子弟兵所感动,我们无不为来自四面八方的踊跃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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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沿着柯曲河顺流而下,43公里的车程,我们来到了甘德县岗龙乡岗龙村,这里地处黄河的北岸,清澈见底的河水里漂浮着冰块,虽说已至寒冬,阳光照下来,更多的却是暖意。村支书赞忠在等待着我们的到来,黝黑的脸庞笑容可掬,他紧紧抓住我们的手,先将我们请进了村里的党员活动室,进去之后,满墙的锦旗和奖牌,赞忠大手一挥,骄傲和喜悦溢于言表。“先进基层党组织”、“五个好村党支部”、“先进村党支部”、“党建工作省级示范村”……一个个荣誉的背后,承载着努力,也承载着信念。在党委和政府的关心与扶持下,村党支部带领着19名党员和群众在这片海拔3900米的草原上,书写着现在,规划着未来。 岗龙村共有158户牧民家庭,723人,全村可利用草场面积27万亩,以草定畜工作开展之前,共有牲畜10677头匹只,折合羊单位41895只。随着三江源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的实施,按照青海省合理载畜量核定的有关规定,岗龙村超载牲畜18720只羊单位,为了保护三江源的生态,牧民群众积极响应国家的政策,用三年时间,完成了超载的减畜任务,为三江源的生态保护做出了重大贡献。 传统靠牛羊生活,岗龙村减畜40%,为生态做出了贡献。如何做到减畜不减收入,确保牧民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不受减畜的影响,而且在减畜之后,如何让牧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更上一层楼,这是三江源生态保护与建设的一个核心问题,也是各级党委政府所面对的一个核心问题。 同行的甘德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杨万军告诉记者,岗龙村的发展给了我们这个问题的答案和启示——尊重地域特色和现实条件、科学规划,积极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后续产业,让牧民群众在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树立信心,充满希望,使后续产业的发展给群众带来实惠。 岗龙村的牧民群众用他们暂时的利益牺牲,换取三江源生态的长远未来,同时这样的牺牲也给予他们的生产生活的重要改变。短短数年,生活质量迅速的提升,在得与失之间,现实给了我们答案,牧民群众的幸福生活给了我们答案,使我们对于三江源的生态保护与建设充满更多的期待与憧憬。 积极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后续产业,这是岗龙村牧民实现幸福生活的法宝。村支书赞忠向记者伸出五个指头,骄傲的说,我们有五个工厂!这句话引得在场的所有人都笑起来,大家说,赞忠这个人很“发嘛”,现在是五个工厂的领导! 赞忠所说的五个工厂,是村里以各种项目为依托,转移富余劳动力,合作社整合各类资金,成立五个组:一是投资700万元建成的岗龙牦牛鲜奶加工厂;二是投资50万元建成的赛西石刻加工厂;三是投资50万元建起的藏服加工厂;四是整合资金222万元,建成了牦牛良种繁育场;五是投资50万元建成的饲草种植基地。 这五个工厂,充分尊重了岗龙村的优势资源、充分尊重了牧民群众的发展意愿,充分尊重了科学发展的规律。短短的几年时间,已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同时也有效解决了部分因减畜而导致的富裕劳动力,解决本村牧民就业170名,2012年实现分红40万元。 在岗龙村,记者实地一一采访了村里的五家工厂。2009年,国家财政扶贫投入资金700万元建成的牦牛鲜奶加工厂是村里最大的一家集体企业。经过四年的发展,今年这家企业的酸奶产量已突破10吨大关,他们的奶源全部来自于岗龙村,这里良好的牧场、纯净的水源和空气,造就了高品质的牦牛奶,使他们生产的“鳌胤”牌酸奶深受果洛地区消费者的欢迎,今年已进入西宁市部分超市。鲜奶加工厂的建成,不仅增加了牧民的分红、解决了富余劳动力,更是有效的解决了牧民牦牛鲜奶的就地销售。可以说,从多个渠道实现了牧民的增收。 在饲草种植基地,牧民群众正在整理今年的青干草。岗龙乡人武部部长马新介绍,岗龙村今年共种植饲草3000亩,比起去年增加了1000亩,今年的种植面积可以收获青干草200吨左右,为了防灾保畜,村里已经储备了100吨左右的青干草,剩余的青干草最近正在陆续外销,而且销售的情况很好。 在岗龙村采访时,记者还特意前往牧民晓龙的家里,去看看他们的生活情况。在草原的深处,晓龙的家位于阳面的山坡上,一大片牛粪、袅袅的炊烟、两条凶猛的藏獒向我们狂啸。晓龙和他的妻子站在门口用微笑迎接我们,进了家里,窗明几净、暖意融融,我们围坐在烤箱边上,喝着酥油奶茶,聊起了家常。晓龙家共有5口人,大儿子在北京上大学、二女儿在甘德县民族中学读初中,今年他家采挖虫草挣了8万多,这是家里最大的一笔收入,此外国家给予的草原生态奖补7000多元,到年底时,村里合作社的分红大概有2万元。这三项就是今年他家的主要收入,加起来大概11万元,人均年收入超过2万元。我问身边的村支书赞忠,像晓龙家的收入,在村里是个什么水平,赞忠说,属于中等水平。 岗龙村富了,牧民群众富了,说起这些,村支书赞忠深有感触,他说在党和政府的关心帮助下,牧民群众的生活一年比一年好,就在前几天,甘德县委书记才让多杰来村里调研,在牧民家里住了两个晚上,实打实的和牧民群众在一起,了解他们生活的真实情况,有了这样的好干部,牧民发展生产的信心就更足了。 发展生产,提高牧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在增收致富的路上,岗龙村也非常注重牧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今年8月,岗龙村举办了第三届文化旅游赛马会,这届比赛吸引了甘、川、藏及果洛草原800多名选手参加,为期半个月的赛事,沸腾了这片草原,同时岗龙村的牧民利用这次机会,开饭馆、开商店、摆小摊,在开心之余,还小小的挣了一把。黄河岸边的岗龙村,一个如世外桃源般的村庄,在历史的长河里,她像一朵朵浪花,在这条大河的上游,在这片草原的深处,书写着时代,见证着历史。
- 一场突袭巴蜀的7.8级大地震,撼动了大半个中国,牵动了整个神州。这些天,我们无不为抗灾一线奋不顾身的干部群众子弟兵所感动,我们无不为来自四面八方的踊跃捐助而欣慰,我们无不为深处困境积极自救互助的灾区人民所震撼。在强震中,灾区人民虽然有失去家园、亲人的痛苦和泪水,但他们更有与无情天灾抗衡拼搏、与苦难同胞共度难关的坚毅和真情。在我们向灾区人民表达关切慰问、行使救援义举时,让我们向灾区人民表达我们最崇高的敬意。 所谓震灾无情人有情,5·12汶川大地震中,灾区人民身体力行涌现出的一幕幕镜头,让我们深受感动,充满敬意,热泪盈眶。 ——500多次余震把400多万成都市民逼上了街头,5月12日的成都之夜却是个充满温情和关爱的特别夜晚。街面上十分安静,没有人大声喧哗,更没有人吵闹。当晚深夜,前来武侯区林荫街献血屋献血的人排队站满整条街。 ——“我们不能等,不能靠,首先要自救,路通了,党和政府各种救灾物资才能到来。”元茨头村,是甘肃重灾区文县境内受破坏最严重的村庄之一。震灾后,村民相互帮助搭起各种临时避难棚;上至60多岁的老人下至10多岁的孩子,都扛着铁锹镢头到村口抢修山路。 ——“只要人在就有希望,我还是会在政府的帮助下自救,开展生产。”13日中午,面对被巨石砸烂、房顶坍塌的民房,水富县复兴村村民老杨如是说。水富县是云南省受震灾最为严重的县城,乡村道路路基塌方、墙体断裂、涵洞受损、泥石流频发。 强震中,这样的镜头让我们清晰地看到了灾区人民临危不乱、平稳有序、从容乐观的精神状态,也看到了他们积极主动自救抗灾、为国分忧为政府解难的拼搏热情。灾难并不可怕,怕的是沉浸于丧亲之痛难以自拔,怕的是饱受苦难之后无法振作,怕的是迷茫于惊吓之中慌乱以对。面对严重的灾情,灾区人民没有被吓跨倒下,没有失去美好的信念,他们正擦干泪水用自己的双手创造明天。中华民族自强不惜、顽强拼搏的精神在这里又一次得到了升华,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向这些纯朴、勤劳、勇敢的灾区人民表达敬意呢? ——“以后你要好好报答你爸爸哦,没有他你可能就完了。”12日晚10时左右,都江堰聚源中学学生王克出现在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急诊科。王克父亲当日不顾自己安危,双腿跪地,经过4小时的努力,用双手狠命地从夷为平地的教学楼里挖出了儿子。 ——“我不行了,你快离开这里!照顾好孩子,好好生活下去。”“老公,不要放弃,马上就会有人来救你!”13日上午,都江堰金凤乡政府家属区里,朱芙蓉流着泪朝废墟里呼喊,鼓励丈夫谭刚义坚持下去。地震发生20小时后,谭刚义被武警官兵从废墟中刨了出来。 ——“我们会不会”“不会。”“我们要尽量活下去。肯定有人来救我们的。”12日地震后,被埋在废墟中的都江堰聚源中学初三一班学生黄月,在黑暗中拉住了同学张杨的手,互相鼓励,两只手紧握在一起,直到下午6点左右被救出来。 强震中,这样的镜头让我们深深体会了灾区人民身边亲情、爱情、友情的真挚温暖和巨大力量,因为有“情”,我们义无反顾,挺身而出;因为有“情”,我们真心依靠,共度难关;因为有“情”,我们互相勉励,生相连。毫无华丽辞藻的话语,毫无惊天动地的壮举,一个“情”字却让我们潸然泪下,让我们由衷地敬佩众多灾区人民展现出的人性光辉。“不抛弃、不放弃”,这句曾在热播电视剧《士兵突击》中被亿万中国人熟知的经典语录,我们在此刻是否有更深的体会和感触呢? ——“我意识到可能是地震,准备出门看看。”12日下午,家住重庆合川南津街书园的21岁木工刘世伟,在地震发生的七、八分钟之内,主动将楼内近10名退休老职工背下楼逃生。 ——“我们发现他的时候,他双臂张开着趴在课桌上,身下地护着四个学生,四个学生都活了!”13日22时12分,四川德阳市东汽中学教师谭千秋的遗体从废墟中扒出来,这双曾传播无数知识的手臂,在地震发生的一瞬间从神手中夺回了四个年轻的生命。 ——“病人在,我们在!”12日下午2时36分左右,第一波震感过去,川大华西医院第一住院部11楼重症监护室(ICU)病房恢复安宁,该科30多名护士、10多名医生立下誓言。 强震中,这样的镜头则让我们看到了灾区内邻里、师生、医患之间关系的和谐,没有邻里间的小肚鸡肠,有的是尊老爱老救人危难的热心扶助;没有对无良师德的拷问,有的是大爱无声的永恒记忆;没有医患关系的紧张,有的是以病患安危为中心的高度责任感。强震突袭,灾区人民用行动让和谐的真谛更加完美真实,用行动让善良品德和职业操守熠熠生辉。我们有什么理由不珍惜这患难之中见真情的和谐,有什么理由不为灾区人民危难之中显现出的人格魅力而倾倒呢? 在5·12汶川大地震中,类似的镜头还有很多很多,催人泪下的故事也有很多很多。众多的灾区人民正在用自己的真情实举,书写一部展现中华民族人性光芒、与灾害斗争的抗争史。“房子裂了、塌了,我们还可以再修。只要人在,我们就一定能够度过难关,战胜这场重大自然灾害。”温总理在都江堰灾区现场的话语,依旧回荡在我们耳边。让我们真诚地为灾区人民祈祷,向灾区人民致敬! 诗人艾青有一句诗,“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我只不过是一个为生计而忙碌的小民,没有诗人那种伟大的境界,但这几天,一股莫名的情绪在我心里流动,令我不自觉地惦念着那片天空,那片土地,那片土地上的芸芸众生。5月12日,一个令所有中国人终生难忘的日子。这一天,苍天无情,成千上万人再也仰望不到当晚的星空,明日的太阳。看到无数条鲜活的生命在地震中瞬间消失,看到幸存者失去亲人后在雨中撕心裂肺地哭喊,一股热泪冲破自己尘封已久的眼睛,夺眶而出。在残酷的自然面前,人的生命就像风中摇摆的芦苇,是如此的脆弱。对同胞灾难中的感同身受,让所有感性的中国人掉下了哀伤的眼泪。 “他们的灾难,是为而你发生。”这句哲人说的话,在安定年代人们或许未能深明其中真义,但在多灾多难之秋,隐晦在深处的人性光辉便会骤然闪耀,指引着人们用黑色的眼睛去寻找光明。举国同悲的汶川大地震,我们看到了一种力量,在全国民众身上凝聚,我们看到了一种刻骨铭心的爱,在全国民众心里蔓延。这个时候,没有任何其他杂音,只有逝者默念,为伤者祈祷,为生者祝福的声音;这个时候,神州大地处处都在重复着同一种动作,传递着同一种心声,每个人都在以自己的方式为受难同胞献上一点爱心。而在灾区发生的一个个感人的细节,更是让我淆然泪下,这一次是因感动而流泪。 深夜的德阳市汉旺镇,冷雨凄厉,悲声四处。在东汽中学的坍塌教学楼里,救援人员发现一位教师双臂张开着趴在课桌上,在他身下的是四名还活着学生,望着已经遇难的教师而哭泣。我们应该永远记住这位老师的名字——谭千秋,面对这突如其来的灾难,谭老师却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抵挡塌下的天花板,把生命留给学生,把亡留给自己。他心中的爱,正如他的名字那样,千秋流淌。 在绵阳的一个援救现场,一所学校的主教学楼坍塌了大半,100多个孩子被压在了下面。战士们在废墟中已经抢出了十几个孩子和三十多具尸体。然而就在抢救到最关键的时候,突然教学楼的废墟发生再次坍塌,再进入废墟几乎等于送。但几个战士还是要往里钻,这时坍塌就发生了,那几个往里钻的战士马上被其他的战士拖住,一个战士跪了下来大哭,对拖着他的人说,“你们让我再去救一个,求求你们让我再去救一个!我还能再救一个!” 这样的催人泪下的故事,在那片神伤的天空中吹奏出一曲曲感人的乐章,而在同一片天空下,神州大地上全国民众守望相助的悲悯情怀、以及传递着温暖的行动,同样令人触动。灾难后,我们看到平时锱铢必较的出租车司机们,放下手中生意,自发地奔赴灾区帮助救灾;我们看到生活在最底层的农民工来到献血屋前排队,“抗震救灾人人有责,没有钱就‘出点血’。”;甚至以拾垃圾为生的老婆婆都要为灾区捐上自己辛苦赚来的一元几角钱……谁说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减弱,谁说我们的国民意志力薄弱,看看温总理那悲切而坚定的脸容,这是我们中华民族充满温情而又坚毅性格的最好体现。有了这种性格,我们还有什么困难不能克服,还有什么灾难不能战胜的呢? 我们生活的世界正如我们栖居的地球那样,表面坚冷,内心炙热。发生在灾难背后的一幕幕温情故事,告诫着我,不要再为自己的冷漠,找个“世界冷漠”的理由;不要再让自己的麻木,找个“生活奔波”的理由。因为这个世上有一种刻骨铭心的爱,就像太阳,不管晴天雨天,都会从东方升起。我们唯一要做的,是拨开天空的乌云,把阳光当成温暖我们每一颗心灵的永恒力量。让隐晦在深处的人性光辉尽情闪耀吧!无论是安定年代,还是灾难年代。 1.从重庆赶来北川的王川,原本来寻找在此打工的妻子,却惊喜得知妻子已经平安无事回到家中。但看到这番悲惨的场面后,王川想:“反正都来了,就帮忙做点事情。”于是,在救援的人群中,多了一个及时伸出援手的人。他从已经人去屋空的五金店找来千斤顶,一个人来到曲山小学施救。直到昨天下午,又一批来自重庆的特警赶来的时候,王川还在被困学生李月身旁忙活着 抗震救灾的感人事迹 一,地震瞬间老师拽出最后一个智障生 2008-05-16 16:42 昨天上午,31岁的都江堰新建小学谢老师在一片废墟中,扒出了装有学生联络方式的U盘。“5·12”地震使这个小学遭遇巨大不幸,数百名学生被埋在倒塌的楼下。不幸中的大幸是:小学里的17个智障学生、26个聋哑学生全部幸存。 家长不敢回忆倒塌场景 15日,都江堰市,晴。此时,距离灾难发生已3天。 最初,找到位于市区中心的新建小学时,通往校舍的那条泥泞小路格外显眼,黄色的湿土插着一幅油画。画里是洁白的小花。走进校舍,空气中有股异味刺鼻。这是生命曾经存在,而又突然消失的味道。 走进原来的校舍,正对着大门的四层教学楼只残留约四分之一,黑板裸露在外。 操场很大,还有篮球架。能够想象,在灾难骤然来临前,这里曾经欢声笑语,生龙活虎。如今,只有几个家长还回到学校看看。他们不太敢详细描述教学楼轰然倒塌的那一刻,更不敢回想,自己的娃儿身入险境的场面。 新建小学共有学生600多人。经现场初步清点,安全撤离到操场的学生有近400人。不过,地震发生时,学校的17个智障学生、26个聋哑学生全部幸存。 这是一个奇迹。 危险瞬间教师拽出智障生 15日的都江堰市区,通讯仍时断时续。辗转之间,终于找到了负责新建小学特殊教育班的老师谢罡。后者今年31岁,有个8岁的男娃。在他的教师生涯中,有15年给了这些智障生和聋哑学生。 “地震发生时,盲哑班正在教学楼旁边一栋平房上课。”谢罡回忆,正是这样增加了学生脱险的可能性。“我想,平房比楼房倒塌速度要慢一些。学生有时间逃生。”他说,当时自己一转身,背后的教学楼就垮了,“很快!” 学校老师见状,赶紧让学生出来。其中智障生问题很大。谢罡还记得最后一个智障生小马脱险的场面。剧烈摇晃的那一刻,小马还坐在教室里。“那时有个老师大叫,小马,赶紧出来。” 不过,小马还是没有反应。谢罡就冲进去,一把把小马拽了出来。地震后,为了保护幸存的学生,老师们自发围成了一个圆圈。 在一片废墟中,“圆心”是学生,外围是老师。情况一稳定,聋哑学生和智障生的家长被告知,带孩子们回家吧。有几个没有家长接的,老师们护送他们去了各自的亲戚家。 为方便重逢,废墟里挖资料 接下来几天,谢罡和其他老师们一直在新建小学的废墟里寻找,日日夜夜。男老师24小时日夜待命,女老师则要求每天固定时间集合,应对突发事件。 昨天上午,谢罡又去了一趟学校。在一片废墟中,他扒出了一个U盘。那里存着他的一些个人资料,还包括所有特教学生的联系方式。 谢罡说,虽说学生们被安全疏散了,在不大的都江堰市区里,找到他们也挺方便。可是如果有更多的联系方式,那么,今后新建小学重建后,师生彼此的“重逢”就会更加容易了。 “‘新建’的每个老师都这么想。”谢罡说。 二,北川县委办楼坍塌3名干部喝尿熬过75小时 2008-05-16 16:36 在汶川大地震中,北川县是受灾最严重的地区,北川县县长称,该县许多干部在地震中遇难或失踪。北川抗震救灾总指挥、绵阳市委副书记易杰介绍,北川有1万余人在地震中丧生,向外转移灾民1万多人,尚有数百人在废墟中等待救援。目前,在北川县城里,有近4000人的救援队正在展开救援。北川中学附近区域及县城救援现场的移动通信信号已经恢复,大大方便了各级指挥和救援机构的通讯。 北川县公安局折损2/3 北川县6名副县长中,3人遇难,3人失踪。县医院的160名医护人员,仅存4人。县级机关幼儿园的孩子至今还压在河边那座垮塌的房屋里。 北川县县长经大忠家中的6个亲人,3人遇难,3人下落不明,他从废墟中爬起来后,立即投入前线指挥中心。 事发当天,北川县中队看守所有42名战士、35名服刑人员瞬间被埋在垮塌的房屋下。 几名在哨位上幸存的战士和武警北川县中队的司务长李远志一起,将有生命危险的25名服刑人员迅速向外地输送。沿途见到受伤的群众,他们就伸手施救,一共救起60名群众,这是北川地震中的第一批获救者。 昨天,四川省公安厅公布,原本拥有144人的北川县公安局,仅幸存47人,他们大多都失去了亲人。 3干部喝尿熬过75小时 昨天下午5时13分,北川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周凯被成功解救出来,与张周凯同时获救的还有北川县政法委副书记李贵川、北川县综治办主任崔代全,此时距地震发生已近75小时。 地震发生后,5层高的北川县委办公大楼瞬间整体坍塌,张周凯和数十名同事被压在了废墟中。 昨天下午1时40分,救援人员在县委办公楼废墟搜索的时候,听见有人呼喊救援。武警官兵马上通过细小的缝隙将一些水和食物塞进去,并确认了现场有3名幸存者。 经过4个小时的救援,17时13分,张周凯等3人被成功救出。现场的医护人员检查发现,3人均没有重伤,身体状况较好。 被解救上来的3人裤子几乎全被撕裂,不过除了满身尘土和一些轻微外伤之外,几乎没有什么重伤, 思维非常清晰,都能正常说话。“我们一直在积极自救!”李贵川说,12日下午1时30分时,他和崔代全到张周凯4楼的办公室商量事情,地震发生后,因为办公室是整体倾斜,他们3人被一块较大的预制板遮挡了一下。 被掩埋后,3人随即开始自救。“我们一直在不断扒土,3个人就到了一起,扒着扒着摸到了饮用水瓶,有水可以喝了。”昨午下午,李贵川说,在纯净水喝完之后,“我们就喝尿,还是继续扒, 听见有人走过就呼喊救命”。 三,抗震救灾感人故事:总理摔倒手臂出血怎能不令我流泪 作者:挖范文 更新时间:2008-5-16 8:45:12 被压在废墟下的300多名学生很危险,在一次营救失败后,温总理冒雨攀上瓦砾堆,组织再次营救。10时20分,即时报道突然显示,“啊!总理摔倒了!”,“老爷子的手臂受伤出血了,他把要给他包扎的医务人员推开了。”(5月15日 《广州日报》) 读到这里,我不由得热泪盈眶,深为温总理的忘我精神所感动。 温总理,抗震救灾的一线总指挥,一位年届六十多岁的老人,在余震不断的救灾现场,以忘我的精神在瓦砾成堆的废墟上奔波,甚至急得亲自动手救人。摔倒了、爬起来,手臂受伤出血也不让医生包扎,而是让医生去抢救受伤灾民。此情此景,怎能不让我们为之感动。倘若是我们自己的父母,哪一个儿女不为之揪心?! 从灾情发生的那一天起,温总理便在第一时间抵达灾区,在临时搭起的帐篷中指挥抗震、救灾、救人。在被掩埋的小学废墟旁,总理用嘶哑、哽咽的话语,向废墟中的孩子喊话。一位在现场的记者通过QQ发出即时报道称:“年过花甲的总理已经哭得不成样子了。”其实,不是温总理不坚强,而是心系人民的总理为眼前的灾难而心痛,这是热爱人民的好总理此时此刻的真情流露。 哪里灾民最多,哪里险情最严重,温总理就指挥到哪里。我们看到在抗震救灾最严峻的时刻,各路救援队伍,克服千难万险,以最快的速度奔赴灾区,震区已有6万多人被救出。我们感受到了抗震救灾的勇气所在、力量所在、希望所在。全国人民不会被这一重大灾情所吓倒,更不会被眼前出现的悲情所摧垮。我们坚信,有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全国各族人们的努力援助,抗震救灾一定会取得胜利! 四,灾区战士“三过家门而不入” 2008-05-16 16:46 “妈,不要哭了!还有我嘛!”14日晚上,从重庆赶回家的大一学生宋辉站在自家房屋的瓦砾上和妈妈相拥在一起,泣不成声。距离地震发生近3天后,宋辉第一次和失去联系的母亲见了面。 宋辉的家在四川省绵竹市拱星镇柏树村,突如其来的大地震完全改变了这里的模样。宋辉的家变成了一片废墟,“连一间房都没有剩下。”宋辉父亲工作的矿山所在地“两座山峰撞在了一起”,他的父亲至今生不明。从来没有经历过如此大地震的宋辉,从学校赶回家寻找自己的父母。 综合新华社、央视、人民网消息,刘海健、何涛、窦丰昌、吴波、陈鑫欣、陆勇报道 14日6时30分,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的大一学生宋辉踏上了回家的路程。宋辉的家在四川省绵竹市拱星镇柏树村,也是此次地震的重灾区之一。 震后3天无法联系 7时50分,宋辉坐上了从重庆北开往成都的特快列车。和宋辉同行的还有另外两名同学,他们的家也都在四川地震灾区。 14日11时50分,宋辉到达了成都市火车站。火车站广场上热闹非凡,不少成都市民都聚集在火车站的广场上。宋辉没有停留,连忙赶到了昭觉寺汽车站,买到了去四川省德阳市的大巴车票。这是宋辉回家必须要经过的一站,到了德阳市后,他才能再转车去绵竹市。 在等车的时候,宋辉吃了一点东西。车站里了聚集了大量从各地赶回四川的人,他们有着一个共同的目的,就是一定要回家看看亲人是否安全,看看家变成了什么样子。 13时40分,宋辉赶到了德阳市长途汽车站,同样这里也聚集了大批正准备赶回家的人。赶到德阳的宋辉得到了一个最新的消息,他的一些亲人已经被接到德阳市的黄许镇,他又准备赶往黄许。 傍晚时分,在黄许国家粮食储备库内的院子里,不少人正忙着搭帐篷,宋辉83岁的老奶奶刚刚被接到了这里。在这里,宋辉得到了家人进一步的消息,母亲仍然守在已经变成了废墟的家里。 19时,宋辉决定要赶回家,奶奶叮嘱了他一句,“记得要安慰好你的娘。” 从德阳市往绵竹市的道路上,地震所造成的灾情不断呈现在宋辉的面前。越靠家的地方,房屋倒塌得越严重。“我心情挺紧张的,不知道会是什么情况。” 父亲没有任何消息 晚21时,宋辉终于到了自己的家绵竹市拱星镇柏树村,宋辉的家位于村里的一个大院子里,院子里除了住有宋辉一家人外,宋辉父亲的5兄弟也同住在院子里,这是一个家族的大家庭。 谁也想不到的是,此次宋辉离家上学仅3个月后,他再次回来时,家已经不存在了,眼前看到的是一片废墟。宋辉踩着一片瓦砾进入家,整个宋家的大院全塌在了田地里,一间房都没有剩下。 母亲突然听到了宋辉的喊声,有些慌张地踩着砖块跑了过来,母子俩顿时抱头痛哭。在此次大地震发生后,一连三天宋辉和母亲都没有对方的消息,而此时还有一个更坏的消息传来,由于地震,宋辉的父亲宋彦忠工作的地点清平乡的磷矿所在地“两个山峰已经撞在了一起”,宋彦忠至今没有任何消息。 在同住在院子里的几个亲戚看来,宋彦忠生还的希望已经不大了,“我们只是不敢当着她老婆的面说,怕她伤心。” 五,17岁男孩废墟中挖掘30多小时自救成功 2008-05-16 16:39 人物档案 马志成,17岁 地点汶川 每一名能被送到医院的患者都经历了难以想象的艰辛。17岁的马志成是不幸中的幸运儿。地震发生当天,家住彭州市银广沟的他跟随家人到汶川走亲戚,在亲戚家中,灾难发生了。 马志成所在的房屋整个坍塌,坐在堂屋靠里的他在跑到房梁处时,被压在了梁下。跑出房屋的亲人发现,他被埋在了废墟中。 亲人们的呼喊很快引来了劫后余生的人们,惊恐之中,人们迅速开始用手刨挖,据说天上当时下着暴雨,马志成亲戚家的房屋在山脚下,刚挖开一点,山上的泥沙就不断被雨水冲刷下来。 人们在雨中挖了30多个小时,雨越下越大,随时有发生泥石流的可能,救援者不得不强行将马志成的亲人拖离现场。 5个小时后,雨水渐弱,人们再次返回现场,却惊讶地发现——马志成已经自己爬出了废墟,躺在了泥水中。据马志成自己说,被掩埋后,房梁虽然压住了他,但形成了一个小空间,他能够活动手臂,也能摸到全身的各部位。在等待了几个小时后,他开始一点点朝一个方向挖掘,一直不断地用手挖,最后竟然爬了出来。在爬出来的那一刻,他感觉再也没有了力气,只有躺在地上等待救援。事后估算,马志成在黑暗中自己用手至少挖掘了30多个小时。 马志成出来时,武警官兵已经徒步翻山越岭赶到了汶川。当地已经没有条件对马志成进行医疗救治,人们决定将他抬到就近有条件的地方治疗。沿途53名官兵接力,经过两天两夜不间断地奔跑,期间又经历了数次余震,马志成终于被抬了出来,送到了最近的一个医院,最后被送到了成都市龙泉驿区航天医院。 看着马志成,很多医护人员都流泪了,面对每一个被送来的患者我们都不能不动容,必须全力以赴救助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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