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来园参观或组织悼念活动的单位,请事先联系,并按预定时间进行;
二、严禁宠物入园,严禁追逐打闹、放风筝,以及进行各种不雅活动,以保持烈士陵园庄严肃穆的气氛;
三、入园车辆按指定地方停放,三轮车、自行车严禁入内,机动车辆需入园时,应事先征得本园同意;
四、自觉爱护公共设施,爱护陵园绿化,不得攀爬树木、践踏、采摘花草;
五、讲究公共卫生,请勿乱丢脏物、果皮、果壳和随地吐痰;
六、未经同意不准在园区内摆摊设点、兜售商品,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七、入园人员须服从陵园工作人员的管理,注意安全,不得进行攀爬烈士纪念建筑物、嬉水、玩火等危险活动,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后果自负;
八、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造成后果依法追究肇事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