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小长假旅游温馨提示,一定要收好哦!
来源: 黑龙江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 时间:2018-04-04
来源: 黑龙江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 时间:2018-04-04
清明假期即将到来,乍暖还寒之际,出游热度不断升温,为维护广大游客权益,营造安全、舒适、文明的旅游环境,黑龙江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温馨提示您:
一、旅游安全放第一
出行前应加强安全防范,遵守交通安全规则,及时关注目的地天气、安全局势等信息。出游时宜穿着轻便透气衣物,并随身携带防风、保暖外套和雨具。出游时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增强自身安全防范和保护意识,不去无防护设施的危险地段。自驾游出发前要掌握车辆的基本情况,保证车辆正常运行,并事先设计好行车路线,确保出行和游览安全。春季天干物燥,游客在在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游玩时一定要注意防火,如遇险情,应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紧急避险,保持通信畅通并及时报警救助,确保人身安全。
二、旅游消费要理性
警惕以“免费”、“低价”为卖点,以及非正规的“旅游小广告”的宣传招徕,尽量选择优质的旅游产品。以跟团或由旅行社安排出游的游客,应与旅行社签订正式合同,看清合同明细,填写清楚双方责任和义务。在景区购物要事先做好功课,充分了解产品是否符合自身需要,避免冲动消费,不要盲目听信商家推荐,不跟风,不贪小便宜,谨防上当受骗。购买商品时务必看清商品的价格、质量、产地,索取发票(收据)等商家凭证,以便事后维权。
三、文明旅游显形象
清明小长假,祭扫和踏青出行叠加,广大市民应做到文明祭扫,文明出游。在出游时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从随手带走垃圾、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守时自律等小事做起,在享受美丽景色的同时,尊重自然、尊重当地文化,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
四、理性维权要依法
对旅游行程因故变更及购物等产生纠纷或对旅游质量存有异议,应理性维权、文明协商、不宜采取过激行为,以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游客可以通过保存下来的相关有效凭证,向“12301”国家旅游服务热线或组团社所在地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进行投诉。值得注意的是,旅游投诉具有时效性,投诉时效为合同结束后90天内。
全国旅游投诉咨询电话
12301“全国旅游服务热线”
黑龙江省内旅游投诉咨询电话
区号+12345“政府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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