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又发飙了, 整个河池有30名干部挨通报!可恶!
来源: 广西巴马旅游 | 时间:2016-12-18
来源: 广西巴马旅游 | 时间:2016-12-18
河池市通报6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为严明党的纪律,教育警示党员干部,推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深入开展,现将6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通报如下。
1
金城江区河池镇板坡村党支部书记覃火赞违规收取农村危房改造户费用问题。2011年至2015年,覃火赞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收取该村获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的农户各项费用共计3785元。2016年6月,覃火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乔善乡岩口村党支部书记许国锋违规领取农村低保金问题。2011年1月至2013年8月,许国锋在明知其家庭不符合领取农村低保金的情况下,以其子许某某名义申请农村低保,违规领取农村低保金共计6210元。2016年9月,许国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源镇民权村乱收费问题。2013年9月,该村党支部书记潘彩菊、党支部委员兼村委会主任潘志勇、党支部委员兼村委会副主任潘高日、团支部书记谭家页与村委其他成员组织召开党员和村民小组长会议,决定以村委名义向获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各农户收取200元/每户的公路维护费,2013年至2015年共收取63户危改户1.26万元,其中4800元已用于日常道路维修,余款由潘高日保管。2016年5月,潘彩菊、潘志勇、潘高日、谭家页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
巴马瑶族自治县西山乡坡林村村委会主任石登书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3年,石登书制作、提供虚假申请材料,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9125万元。2016年6月,石登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
凤山县长洲镇板任村伟文队队长黄金权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黄金权在2010年已经获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的情况下,2014年又以共同生活的儿子名义再次申请并获得1.4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用于扩建厨房。 2016年6月,黄金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
都安瑶族自治县永安乡安居村村委会副主任黄志庭截留群众惠民补助资金问题。2007年至2015年,黄志庭利用帮助群众保管惠民资金存折的便利,擅自将群众存折中的惠民补助资金4230元取出供个人支配使用。案发后,黄志庭把钱款退还群众。2016年6月,黄志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凤山通报15起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严肃我县党员干部的工作纪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树立新风正气,警示教育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现对15起违反工作纪律问题案件予以通报。
1.凤山县三门海镇卫生院院长张寿勇、会计主管斐文标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凤山县三门海镇卫生院造册获取在编不在岗的工作人员工资,用于支付聘用人员工资。张寿勇作为院长、法人代表应负主要领导责任;斐文标作为单位会计主管,没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应负直接责任。2016年11月,张寿勇、斐文标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凤山县三门海镇卫生院职工姚秀萍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姚秀萍以借调名义到县人民医院上班,实以临聘人员身份在该院工作并领取工资。2016年9月,姚秀萍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凤山县中亭乡中心卫生院院长黄辉双、会计主管卢逢忠违反工作纪律问题。中亭乡中心卫生院造册获取在编不在岗的工作人员工资,转到单位账户作其他收入。黄辉双作为院长、法人代表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卢逢忠作为单位会计主管,没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应负直接责任。2016年11月,黄辉双、卢逢忠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凤山县中亭乡中心卫生院职工黄晓恋违反工作纪律问题。黄晓恋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以临聘人员身份到县人民医院上班,并在该院领取工资。2016年9月,黄晓恋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5.凤山县金牙乡中心卫生院院长韦琦、会计主管黄倩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凤山县金牙乡中心卫生院造册获取在编不在岗的工作人员工资,转到单位账户作其他收入,用于支付聘用人员工资。韦琦作为院长、法人代表应负主要领导责任;黄倩作为单位会计主管,没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应负直接责任。2016年11月,韦琦、黄倩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凤山县金牙乡中心卫生院职工宋美菊、韩春、罗丽媛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宋美菊以借调名义到县妇保院上班,实以临聘人员身份在该院工作并领取工资。韩春、罗丽媛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以临聘人员身份到县人民医院上班,并在该院领取工资。2016年9月,宋美菊、韩春、罗丽媛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7.凤山县乔音乡中心卫生院院长韦振远、会计主管白彩丽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凤山县乔音乡中心卫生院造册获取在编不在岗的工作人员工资,转到单位账户作其他收入,用于支付聘用人员工资。韦振远作为院长、法人代表应负主要领导责任;白彩丽作为单位会计主管,没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应负直接责任。2016年9月,韦振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白彩丽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8.凤山县乔音乡中心卫生院职工班凤英、黄绵、罗娜违反工作纪律问题。班凤英以借调名义到县妇保院上班,实以临聘人员身份在该院工作并领取工资。黄绵、罗娜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以临聘人员身份到县人民医院上班,并在该院领取工资。2016年9月,班凤英、黄绵、罗娜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9.凤山县平乐瑶族乡中心卫生院院长黄开林、会计主管马昌育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凤山县平乐瑶族乡中心卫生院造册获取在编不在岗的工作人员工资,用于支付聘用人员工资。黄开林作为院长、法人代表应负主要领导责任;马昌育作为单位会计主管,没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应负直接责任。2016年10月,黄开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6年9月,马昌育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10.凤山县平乐瑶族乡中心卫生院职工张金凤、陈兰丰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张金凤以借调名义到县妇保院上班,实以临聘人员身份在该院工作并领取工资。陈兰丰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以临聘人员身份到县人民医院上班,并在该院领取工资。2016年9月,张金凤、陈兰丰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11.凤山县砦牙乡卫生院原院长韦业良、会计主管罗模杰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凤山县砦牙乡卫生院造册获取在编不在岗的工作人员工资,转到单位账户作其他收入,用于支付聘用人员工资。韦业良作为时任院长、法人代表应负主要领导责任;罗模杰作为单位会计主管,没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应负直接责任。2016年9月,韦业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罗模杰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12.凤山县砦牙乡卫生院职工黄青、韩伟、韦竞福违反工作纪律问题。黄青、韩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以临聘人员身份到县人民医院上班,并在该院领取工资。韦竞福请病假期满后,未履行相关手续,逾期9个月不归单位上班。2016年9月,黄青、韩伟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2016年10月,韦竞福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13.凤山县江洲瑶族乡卫生院原院长韦永胜、会计主管甘磊年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凤山县江洲瑶族乡卫生院造册获取在编不在岗的工作人员工资,转到单位账户作其他收入,用于支付聘用人员工资。韦永胜作为时任院长、法人代表应负主要领导责任;甘磊年作为单位会计主管,没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应负直接责任。2016年11月,韦永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6年9月,甘磊年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14.凤山县江洲瑶族乡卫生院职工韦莲、曾秀群违反工作纪律问题。韦莲以借调名义到县妇保院上班,实以临聘人员身份在该院工作并领取工资。曾秀群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以临聘人员身份到县人民医院上班,并在该院领取工资。2016年9月,韦莲、曾秀群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15.凤山县乔音乡林峒卫生院职工梁昌文违反工作纪律问题。梁昌文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以临聘人员身份到县人民医院上班,并在该院领取工资。2016年9月,梁昌文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都安县通报9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为严明党的纪律,教育警示全县广大党员干部,推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深入开展,近日,都安县纪委对9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予以通报:
1.拉烈镇尚育村民委原副主任黄任国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2013至2014年期间,黄任国在危房改造工作中谋取私利,在为群众照相时违规收取费用1000元。黄任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取的1000元照相费上缴国库。
2.隆福乡隆旺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杨光寨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2009年,杨光寨没有按照危房改造的规定开展工作,亲自参与将1户危改户获得的补助款10000元平均分摊至8户农户。杨光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安阳镇镇南社区党支部原书记、居委会原主任梁秀英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2012年,梁秀英以其女儿何丽杰的名字于2011年1月5日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违规获得危房改造指标一个。梁秀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15500元退还给都安县建设局危改办。
4.大兴镇江仰村民委副主任潘宝法违反群众纪律的问题。2014至2015年期间,潘宝法向部分获得危房改造补助的群众收取照相费每户100元。潘宝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高岭镇正玄村党支部原书记、村民委原主任卢治标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2009年,卢治标收受危房改造农户好处费500元。卢治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保安乡古良村弄明队队长韦明现违反群众纪律的问题。2016年,韦明现向低保户筹集低保资金660元用于本队的基础设施建设,加重群众负担。韦明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将660元退还给群众。
7.地苏镇丹阳村党支部副书记、村民委主任苏相校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2013年,村部办公楼修建资金缺口非常大,苏相校以副主任韦昌福作为户主申报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8000元支付施工队的人工费,苏相校负主要领导责任。苏相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地苏镇丹阳村民委副主任韦昌福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2013年,村部办公楼修建资金缺口非常大,韦昌福以自己名字申报要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用于村部办公楼建设是违规的。韦昌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将违纪款18000元上缴国库。
9.永安乡安福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黄建楼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2010年,黄建楼在2010年危房改造过程中,收受农户辛苦费4600元。2016年6月10日,黄建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